编剧: 法昆多·佩雷斯·阿斯纳尔和恩里克·乔尔·莫赖斯
南方共同市场成员国(阿根廷、巴西、巴拉圭和乌拉圭)于 2017 年 4 月签署了《投资合作与便利化议定书》(“南方共同市场议定书”)。
正如本文所讨论的,该议定书大量借鉴了巴西示范投资协定(《投资合作与便利化协定》 - ACFI),该协定的突出特点是背离了双边投资条约(BIT)的传统设计,特别是(但不仅限于)排除了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ISDS)的可能性。
《南方共同市场议定书》的出现对投资政策层面产生了影响,因为它代表着巴西模式向区域化迈出了一步。它反映了试图将四个国家在政治、经济和投资政策方面存在重大差异的现实情况纳入一份文件中的尝试,阿根廷和巴西在投资领域的不同轨迹就体现了这一点。
这也从国际法的角度提出了一些有趣的问题。它突出了巴西面临的法律挑战,巴西不仅作为后来者加入了国际投资协定 (IIA) 网络,而且还选择采用一种特殊的投资条约方法。因此,除了在投资立法方面有所创新的条款外,南方共同市场议定书还纳入了一些条款,这些条款的目的似乎是使巴西免于适用目前构成双边投资协定网络的 3,000 多项条约中常见的保护标准,但在 ACFI 中却故 阿联酋 WhatsApp 号码 意没有这些标准。
巴西投资协议模式的区域化
最近签署的《南方共同市场议定书》是南美洲贸易集团第二次尝试就区域投资准则达成一致。第一次尝试是在 1994 年,当时其缔约国通过了两项提供类似双边投资协定的保护和 ISDS 机制的议定书,一项涵盖南方共同市场的投资者(“科洛尼亚议定书”),另一项涵盖集团外的投资者(“布宜诺斯艾利斯议定书”)。但两项议定书均未生效,后来被“减损”。
《南方共同市场议定书》借鉴了巴西现行投资立法方法,与之前起草的两份文书有很大不同。
巴西是从未批准过传统意义上双边投资协定的主要经济体之一。尽管巴西在 20 世纪 90 年代就双边投资协定进行了谈判,但由于巴西国会的反对,这些协定的国内批准程序被终止。
当巴西决定加入国际投资协定网络时,它所采用的模式与传统的双边投资协定设计有很大不同,因为它包含以下特点:(i)强调投资便利化和争端预防;(ii)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但受到若干限制;(iii)鼓励外国投资者进行可持续发展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iv)国家间争端解决;(v)排除“公平公正待遇”(FET)、“全面保护和安全”(FPS)和防止间接征收等标准。
《南方共同市场议定书》是巴西根据其模式签署的第八项投资协议。虽然上述 ACFI 的核心特征贯穿于迄今为止签署的所有协议,但最近的条约在许多方面都更加详细,覆盖范围也更广。